《今日说法》讲了一个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案例。一户业主在自家阳台上盖了一个厨房,物业公司派人将正在装修的厨房砸掉,业主以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交涉,便将其厨房砸毁,造成损失为由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。最终法庭认为物业公司只是具有民事权力,而没有强行拆毁他人建筑(甚至是违章建筑)的权力,只有司法机关才有权力依法将其拆毁,而物业公司的做法已经超出了自身的权力范围。因此法庭判决物业公司败诉,赔偿损失。我觉得任何物业公司在对待业主时应当摆正自己,把业主当作上帝,而把自己当作业主值得信赖的管家。业主有什么不对,应当与业主进行沟通交流,对其进行劝说,不能作出冲动的决定。最近有关部门正在审定物业管理的法规,希望尽快颁发让广大物业管理的同行有法可依。
第二篇:今日说法观后感今日说法
by小江
7月11日
孝,为天之经,地之义,人之行,德之本。女儿竟坑害无知母亲,其卑劣行径让人唾弃。一错再错不知悔改还把自己女儿也扯进这社会鄙夷的行列里,既不是一个合格的女儿也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,甚至不能成为是一个合格的人。贪婪的特质与不孝的行为让人寒心。我们要以孝为做人的根本,拒绝这种法律与道德不容的行为。
7月12日
偷窃本是违法犯罪行为,应受到法律的制裁。但左志刚的咄咄逼人一不小心就造成了小偷的死亡。一时气愤不冷静,造成了不可回头的惨案。生命宝贵,每个人都没有扼杀他人生命的权利。人格可贵,每个人都必须堂堂正正做人,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。
7月13日 ……此处隐藏5008个字……币。有人会问:刘爷爷一个月的生活费够么?答案当然是不够。所以每年还有政府部门的1800元的补贴。听上去挺多。不过,这些钱在刘爷爷手里没过多久就没了。是不是刘爷爷乱花乱买了呢?no!no!!no!!!除了刘爷爷的生活费(刘爷爷一天三顿都吃面条,从来不吃肉,面条里的菜叶还是捡来的)以外,其它的全被捐了出去!100的,200的,500的,1000的都有!村里人很是不明白刘爷爷的这种做法。记者在采访刘爷爷时,刘爷爷给出的答复是:我知道当穷人的滋味,我也知道失学的滋味。我就是不想让他们失学。这句话深深的感动了我。此时,我已热泪盈眶。
刘爷爷的家非常简陋。家里只有三个电器。就是两个灯泡,还有个电风扇,是记者送的,那也许是刘爷爷家最贵的物品了。刘爷爷因为捐助了很多快要失学的儿童,所以,刘爷爷家有许许多多的感谢信,这些也就是刘爷爷最珍贵的东西了,他闲着的时候就一遍又一遍地抚摸和读这些信。2014年,刘爷爷家着过一次火,当人们把他救出来时,他不顾生命的危险再次冲进大火里,他出来时,人们看见他抱着一摞感谢信。而为此付出的代价是一只耳朵,刘爷爷的右耳朵烧伤了。我的泪腺突然变得异常发达,豆粒般大小的眼泪争先恐后叽里咕噜的往下滚。不光是我,我们一家三口都哭得稀里哗啦的。
刘爷爷——一个平凡的人做出了不平凡的事。一个还需要别人捐助的人竟捐助了那么多失学儿童!当采访将要接近尾声时,记者统计了一下,这位老人一共捐了两万元左右。尽管刘爷爷很穷,但我觉得他也很“富有”——他的道德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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