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的通知
各村、各部门:
为落实市、区安委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“打非治违”工作任务,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。
一、目标任务
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,坚守安全生产红线,按照安全生产“四铁”工作要求,提高思想认识,强化责任落实,坚持问题导向,严格“四个一律”,全面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,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,有效遏制较大事故,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目标。
(二)加强执法,做到“四个一律”。各村、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,要责令其立即整改;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,跟踪落实;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实行挂牌督办,立即停工停产进行整改,做到整改措施、责任、资金、时限、预案“五落实”,并逐级上报,确保按要求整改销号,重大隐患未整改决不能复工复产。突查、抽查情况要及时汇总、报送。对过去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、人员密集度高、“不放心”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,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。要按照“四个一律” 要求,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,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。
(三)严肃问责,做到追究到位。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,要按照《杏花岭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失职追责暂行办法》,从严追究责任。实行联合执法、集中整治,在检查抽查中要依法整改一大批重大隐患,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,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,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,全面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。
2019年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