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牧区高利贷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
一、农村牧区高利贷基本情况
2019年初,**旗高利贷借贷金额为*万元,截至目前,已化解*1万元,未化解*万元,主要分布在少数民族聚集区和经济相对发达活跃地区。其中:建档立卡贫困户高利贷的借贷金额为*万元,已化解完毕。
二、农村牧区高利贷形成原因
(一)地域环境因素:*是国贫旗县,全旗地域面积“两山六沙两平原”,水土流失严重,土地贫瘠、耕地草牧场少成为制约全旗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,农牧民增收困难。
(四)扩大金融服务规模,放宽用足金融政策。一是增加农村信贷投放。农业银行、邮储银行、农业发展银行、农村合作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加大了涉农涉牧的信贷支持力度,不断提高“三农三牧”贷款占比,要求当年新增存款优先用于支持“三农三牧”、小微企业、金融扶贫开发项目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。农业银行在做好“金融扶贫富民贷款”的同时,开展了“惠农e贷”贷款的覆盖。农村合作银行采取了“一次授信、循环使用、随用随贷”的贷款模式,同时推广了农民惠农补贴“一卡通”质押贷款模式,提高信贷额度,降低融资成本。二是推进金融服务平台建设。旗政府主导成立了奈曼旗金融服务中心,金融服务中心引进旗内外10家金融机构销售类会员、引进保险、评估、财务、公证等服务类会员,为中小微企业、合作社等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及广大农牧民提供金融产品培训宣传、财务及企业管理辅导、投资理财知识培训、投融资需求对接等一站式服务。截止汇报日,金融服务中心为70余家中小企业、200余家合作社等农村新型合作组织、5个乡镇31个村屯进行了培训、对接和宣传。三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。推进全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,改善农村信用环境。农业银行、农合行、内蒙古银行在旗政府的统一领导下,开展了“信用户、信用村”创建活动。截止2019年9月末,已创建信用村(嘎查)*个,信用户*户。公安、司法、法院、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单位,加大对非法集资、非法高利贷的整治和打击力度、恶意逃费金融债权的审判执行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