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办汇报提纲
首先,对银监会主任及国家工商总局、法制办各位领导来辽宁考察指导工作表示欢迎。下面,我按照调研安排将有关情况向主任一行作以汇报:
一、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情况
接到国家银监会、工商总局、法制办等8部委《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》后,我省高度重视,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专门作出批示,要求省政府分管秘书长牵头,组织省金融办、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市政府抓好贯彻落实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省政府要求,我们立即有序展开各项工作,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(一)深入调研,摸清底数
经与工商、住建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,对全省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摸底,由于非融担保行业一直以来没有主管部门,工商部门仅将此类公司与其他一般工商企业同等对待。截止2013年末,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、名称中含有“担保”字样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461家,注册资本80. ……此处隐藏9962个字……MsoNormal" style="">从整体等级划分来看,两类评级结果大体相吻合,A级以上机构占比资信评级略高于监管评级13个百分点,其中:AAA级资信评级有1户,监管评级为0户;在AA级区间,资信评级比监管评级高出13个百分点;在A级区间,资信评级比监管评级低12个百分点;同时,64家监管评级为AA和AA-的担保机构其资信评级结果也是AA。由此可看出,资信评级标准总体上要宽松于监管评级,监管评级在体现机构差异性、区分度方面要优于资信评级。
从评级结构和指标设置来看,两类评级体系的一级指标(不含扣分项级降级项)均为五大项,除资信评级指标中的“经营环境”指标项目外,其余无明显差异。在指标分值上,两类评级体系在资金及财务方面分值基本持平,在风险控制方面分值也相差不大,主要差异体现在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规模两个方面;另外,两个评级体系在分值权重设置方面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。总体感觉资信评级更加适合于外部评级,而监管评级体系更加贴近监管工作实际,符合行业监管工作需要。
从评级考察方法的对比及其他因素方面来看,两个评级体系均采用定量指标与定性因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但监管评级的定量指标权重更高,可操作性更强,评级结果更加客观,而资信评级受分析师人为因素影响更大。
下一步,我们将在深入调研、分析、论证基础上,不断完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及差异化监管措施,保质保量完成部际联席会议交办的起草工作任务。